关于征求《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质量评价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各有关排污单位、运维机构:

      为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运维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度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1]274号)要求,我中心起草《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质量评价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中心,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间。

       联系人:李勇    0311--87906694

       电子邮箱:wuranyuanjiankong@163.com

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质量评价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质量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