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查询网址:http://www.bdhb.gov.cn/

一、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保定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机制、制度和平台建设等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1445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67条,新媒体发布信息571条,其他渠道发布信息7条。

(一)重点领域公开情况。积极落实三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了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环境质量信息、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详细信息。每月公开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国、省控水环境质量月报、空气质量月报等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对国家、省环保督察、执法检查问题及时查处反馈并全部公开。公开了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事实、查处结果及责任追究情况,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件,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已统一通过省环保厅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系统审批公开,并链接到局网站首页。

(二)“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随着市行政审批局的成立,我局部分行政许可职权按照职责划分剥离至行政审批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目录随之调整,并在局政务网站公示。

(三)回应关切解读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回应社会关注焦点热点,及时公开了重要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171次(篇)。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措施14次(篇)。在局政府网站设立了“领导信箱”、“在线咨询”和“公众留言”专栏,听取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了解社会关切问题,组织人员解答问询、回复留言60件。公开了牵头办理的13件提案建议答复全文。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重大事件新闻发布制度,2018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其中,本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7篇。在局网站发布记者访谈1篇,公开信1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3件,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被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统一思想,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继续建立健全政公务开协调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

 

 

                          201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