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8

2014年,保定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丰富公开形式,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之一,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公众普遍关注的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环境监管、污染减排等的信息公开得到了加强。

2. 注重效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断丰富。局门户网站实施了升级改造工程,优化了栏目设置,规范了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在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基础上,还利用手机报、短信平台、政务微博等提供信息服务。

3.注重规范,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修订了《保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了公开内容,规范了公开程序,落实了公开责任,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

二、主动公开情况

局网站发布更新信息600余条,其中,市县工作动态300条,答复网上举报98件,受理、回复网络问政留言20余条,组织媒体新闻采访活动40余次,局领导接受媒体采访10余次,通过各媒体播发新闻信息222篇(条)2014年,在新浪网开通了市环保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00余条,内容涵盖重要环境新闻、新出台的重大环境决策、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定期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交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次,已按时回复。未发生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四、环境保护重点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2014年,在市环保网站上发布了区市和各县(市)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PM10PM2.5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AQI指数,每小时更新一次。公开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月报各12次。按季度公开了全市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及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结果。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后,及时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受理的有关信息,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情况及审批结果44个,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环境污染较重、公众影响较大、公众意见较大的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2014年受省环保厅委托组织了听证会4次,委托县局组织听证1次。全面公开环评单位相关信息,在局网站对环评咨询机构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以便于指导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有关情况委托相应的咨询机构。

3.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发布平台公开了国控与省控重点企业名单、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结果、总量控制、行政处罚、固废处置、环境应急等信息,公开污染源环境信息750条。排污许可证办理月报公示12次,排污收费缴纳季度公示3次,废五金类废物企业资质审核公示1次。辐射项目环评公示、拟验收公示各1次。

4.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情况。按年度公布《2013年保定市环境状况公报》和保定市2014年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公布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及每年需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公布了《保定市2014年减排工作计划》,减排责任书项目进度月报两次。

5.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发布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信息20条。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简报20期,分送上级部门及市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