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组织召开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视频培训会(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0-07-31

为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污染源监管机制,提升超标(异常)数据企业初审率,731日上午信息中心组织召开了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视频培训会,各分局分管负责同志、科室主要负责人及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参会,约500人。

会议由市局信息中心齐丽艳主任主持,首先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情况,对产生超标(异常)处置单较多的、频繁超期未审核的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进展缓慢的分局进行了逐一点名。并结合省厅《关于实行全方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管理若干强化措施的通知》(2020-81)要求,对我市下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邀请到了省厅郭佳工程师,对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环保通的操作规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企业超标(异常)审核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

会上,安磊就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宋晓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内容进行讲解,并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供了处罚依据。

最后,齐丽艳主任做总结发言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处置规程对超标(异常)处置单进行处置,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是各分局要派专人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审核和传输有效率的修约工作,确保年底考核“三率”达标,每月5日前将辖区内企业超标(异常)处置信息予以公开。三是将运维单位的运维能力和水平纳入监管范围,对一个月内出现三次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的排污单位及运维单位进行公开约谈,并将约谈情况予以公开;四是要严把审核关,切实做到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应装尽装、应联尽联”,并于9月底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

此次会议规模较大,参会人数较多,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但有效提升了重点排污单位对超标(异常)数据处置的意识,还提高了各分局信息中心管理人员的监管水平,有力推进了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