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生态环境部对我市通过分表计电系统精准打击未按照应急预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表扬。
保定市生态环境部门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涉及的企业分散性,且应急时间周期短、时限急、现场监管困难等特点,充分发挥分表计电远程监控功能,通过对污染源用电信息的智能分析,及时锁定线索、现场核查,精准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2月25日至3月1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曲阳县程阳建材有限公司应停产。2月27日,曲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分表计电平台管理员在对系统平台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企业有生产用电信息,涉嫌未按照应急预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曲阳县分局随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依法调查取证并立案。
通过调查该企业用电记录、生产记录、现场情况和询问企业负责人,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应急预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的行为属实,违反《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以及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企业予以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