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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11月17日至19日,我市仍将出现连续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11月16日12:00发布重污染天气II级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