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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一、区域二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我市空气质量将好转。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Ⅰ级降为Ⅲ级,12月22日18时将应急响应由Ⅰ级降为Ⅲ级。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