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强化四条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6

   涞源县生态环境分局立足于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要求,举全局之力提前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开展防汛准备及防御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并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下,扎实开展防汛工作。
   二、认真负责,落实汛期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好双人双岗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等制度,接到上级汛情后,第一时间通知带班领导;按照我局《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防火、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文件要求,组织好本部门防汛抗旱人员,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调度指挥,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带队领导安排部署下,积极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三、严防严控,积极开展防汛工作。根据《涞源县2022年防汛检查方案》《涞源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各监察中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地检查辖区内选矿企业的防汛工作落实情况,督促选矿企业完善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定专项《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防汛组织领导、防汛队伍建立和值守、汛情上报流程,以及发生险情后启动预警、人员转移、避险等措施内容。
   四、常抓不懈,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按照上级要求,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不断深入排查,做到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坚决避免选矿企业等重点部位出现重大险情及环境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