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2月份全市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26

保水领办〔20185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1号)要求,市环保局组织监控中心会同各县(市、区)环保分局监控中心,对全市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20182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并对全市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详细情况如下:

20182月份,全市共扣缴生态补偿金570万元。

46个考核断面中: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18个断面达标;12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8个断面结冰;2个断面超标,超标断面与拒马河北京-涿州码头断面(对照点)比污染物因子均未增加,不扣缴生态补偿金。

氨氮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17个断面达标;12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8个断面结冰;3个断面超标,扣缴生态补偿金120万元。

总磷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13个断面达标;12个断面断流;6个断面为外省市来水,仅作为对照点;8个断面结冰;7个断面超标(其中2个断面超标与上游跨界断面比污染物因子未增加),扣缴生态补偿金450万元。

一、跨界断面COD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涿州市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18倍,与上游拒马河北京-涿州码头断面(对照点)比污染物因子未增加,不扣缴生态补偿金。

高碑店市3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05倍,与上游跨界断面比污染物因子未增加,不扣缴生态补偿金。

二、跨界断面氨氮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安国市3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4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博野县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继续超标0.07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清苑区3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09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万元。

三、跨界断面总磷水质超标的县(市、区)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

安国市3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87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博野县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继续超标0.11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蠡县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0.27倍,与上游跨界断面比污染物因子未增加,不扣缴生态补偿金。

徐水区2个跨界断面,1个跨界断面超标3.04倍,扣缴生态补偿金210万元。

望都县1个跨界断面超标0.5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清苑区3个跨界断面,2个跨界断面超标,分别为:府河清苑区-安新县望亭断面超标0.22倍,与上游跨界断面比污染物因子未增加,不扣缴生态补偿金;金线河清苑-府河汇合口断面超标0.67倍,扣缴生态补偿金60万元。

备注:曲阳-定州沙河干渠大寺头断面,由于该断面为省考断面,以省下发的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的通报为准。

 

附件:20182月保定市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

 

 

 

 

 

 

 

 

 

 

 

 

 

 

 

 

 

 

 

 

 

 

 

 

  抄送:市财政局                                          

  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