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建设质量 环境监察执法建设质量
发布时间:2016-04-2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转变日常环境监管方式,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按照计划安排,从3月份起保定市在全市开展了2016年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季度,全市共抽查一般排污单位144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68家次,特殊监管对象9家次。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被抽查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建设、“持证排污”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填写了现场监察记录表。针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加大日常监管频次,切实强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网格化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做到环境管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同时,基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特点,保定市制定了双随机检查细则,就工作重点、现场执法、工作纪律、监察记录书写等方面做了统一规范,以扎实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化、程序标准化、检查精细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下一步,保定市将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检查程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加快企业自律体系建设进度,强化企业遵法、守法和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使企业走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