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定市环境质量公报
一、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①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主城区二级及以上达标天数为242天,较上年增加了48天(其中2020年一级54天,较上年增加了24天),达标率为66.1%,与上年相比提高了13.0%。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13.8%。
2020年市区降水pH年均值为7.26,全年无酸雨样品出现。
2020年,市主城区平均降尘量7.4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提高34.5%。市主城区平均硫酸盐化速率为0.25毫克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较上年提高38.9%。
②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各县(市、区)二级及以上达标天数为193~305天,平均为230天,较上年增加了35天(其中2020年一级平均46天,较上年增加了20天),平均达标率为62.8%,与上年相比提高了9.4%。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浓度平均为5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10.2%。
③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二级及以上达标天数为195~305天,平均为233天,较上年增加了29天(其中2020年一级天平均45天,较上年增加了15天),平均达标率为64.2%,与上年相比提高了7.3%。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浓度平均为5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13.8%。
④各乡镇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各乡镇按照六参数进行评定,二级及以上达标天数为147~360天,平均为233天,其中一级天平均57天,平均达标率为64.1%。2019年,各乡镇按照两参数(PM2.5和SO2)进行评定,二级及以上达标天数为170~353天,平均为256天,其中一级天平均126天,平均达标率为71.6%。其中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浓度平均为56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降低20.0%。
二、水环境质量
① 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0年我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西大洋水库、王快水库)水质和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亩泉)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② 河流水质
2020年我市国、省控(考)河流水质监测断面共30个,涉及拒马河、府河、潴龙河等16条河流。其中水质符合Ⅰ类标准断面5个,符合Ⅱ类标准断面10个,符合Ⅲ类标准断面7个,符合Ⅳ类标准断面4个,全年断流断面4个,全市水质状况由上年的轻度污染转为良好。
③ 水库水质
2020年西大洋水库、王快水库及安格庄水库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水质优。龙门水库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
① 区域环境噪声
2020年保定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1分贝,按照国家行业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价,本年度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为三级,评价为“一般”。
② 道路交通噪声
2020年保定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2分贝,按照国家行业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价,本年度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③ 功能区噪声
2020年我市功能区噪声1、2、3类区一至四季度昼间、夜间均达标。4类区:联盟路二机床厂点位一至四季度昼间、夜间均达标;东风路环保局点位一至四季度昼间均达标、夜间均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