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环保局四项措施加大重点企业环境监管
发布时间:2016-04-21
为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实现辖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高碑店环保局始终把重点企业监管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强监管,抓落实,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健全监管范围,推动企业自律意识。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市重点企业监管要求,重点对排污企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情况等各个方面加强监管。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管手段,促进企业提高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自身环境管理,深化污染防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完善重点企业信息档案,强化企业规范管理能力。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口是否规范、污染物处理设施是否有标识牌、排污口是否有标志牌、在线监测以及企业环境管理档案是否规范等进行了详细梳理完善,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档案。
三是完善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基础档案。彻底查清重点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真正原因,找准目前影响全市重点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与处理需求不匹配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促使企业进行整改,尽早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是更新完善重点企业基本信息库。把重点企业的基本简介、生产能力、年产值、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工艺流程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等信息进行重新汇总,统一规范整理,完善重点企业环境监管信息,掌握最基本的企业信息,找准监管企业的抓手,进一步提高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