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针对污染源头,抓住重点,将工作内容具体细化为38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8项内容主要包括:全力推进禁煤区城乡居民气、电双代改造工程。荣乌高速以北、京昆高速以东京津冀禁煤区涉及63个村,在去年完成21个村的基础上,今年9月底前,剩余42个村全部完成气、电双代改造工程。环主城区禁煤区涉及徐水区实施气代煤改造211个村、11.13万户,电代煤改造1个村、686户;建成区涉及的19个村、1.46万户、电代煤改造4个村、1958户,今年9月底前确保完成。
继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推进取暖分散燃煤锅炉改集中供热、改清洁能源供热,今年9月底前实现城区建成区集中供热及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100%。结合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投运情况,对计划接入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供热二次管网实施改造,保证小区顺利接入,9月底前全面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上,对去年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拆除的燃煤锅炉今年4月底前完成拆除,7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对保留的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烟尘、脱硫、脱硝治污设施进行改造,确保稳定达到排放限值要求。
综合治理扬尘和烟尘污染。扬尘治理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街道清扫、洒水等保洁工作负责人,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洗城净天”行动。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标准》和《保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22条标准》,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进行顶格处罚并停工整改。加强城区外道路扬尘监管,加强煤堆、料堆扬尘监管,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全面推进对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以及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治理,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信息库。同时,全面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