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三巡察组对保定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纪律作风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12

3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三巡察组对保定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纪律作风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省厅党组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董巧亮作动员讲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陈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董巧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对保定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巡察,是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探索开展提级巡察的一次重要实践,更是对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的一次“专门体检。”专项巡察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权力责任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要明确任务,依规依纪开展专项巡察。巡察组将围绕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巡察。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调阅复制资料、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实地了解情况、专项检查等工作方式开展巡察。三要强化政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对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专项巡察是巡察组和市执法支队的共同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发现问题作为首要职责和基本职责。市执法支队党组织要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有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通盘打算、全面整改。

      陈伟表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把巡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要严明纪律全力配合,保障好服务好支持好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党性原则,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正视不足不掩饰,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全面推进成果转化,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立即整改,无法立即彻底整改的,要确保最短时间见到实实在在成效。同时,深刻举一反三、全面复盘总结,全面锤炼风清气正、能打胜仗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局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全体执法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