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4-05-11

    为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断促进科学、精准、规范执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白洋淀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及帮扶指导

检查范围:本辖区内白洋淀流域入河口。

检查内容:及时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工作;迅速开展超标溯源检查工作;督促入河排污口主管部门尽快完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

时间安排:各分局长期开展,检查台账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30日前上报市局。

(二)白洋淀流域涉水督导帮扶

检查范围:涉水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入河排污口及周边。

检查内容: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远程执法等手段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及其周边开展督导帮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有效消除各类涉水环境风险隐患,并对发现的各类涉水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回头看”。

时间安排: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

(三)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监督帮扶

检查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

检查内容:指导各分局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通过分表计电和实地核查等手段,督导帮扶涉气工业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时间安排:20241月至3月、11月至12月。

(四)开展异味污染排查整治

检查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

检查内容:指导各分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味问题,对饲料加工、规模以上养殖、肠衣、制药、橡胶、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异味污染源进行排查。

时间安排:2024年12月底前

(五)扬尘污染管控监督帮扶

检查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

检查内容:指导各分局对工业企业、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城乡道路、露天矿山和收储地块、平交路口、露天停车场、城乡结合部、裸露地块、闲置场院等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帮扶。

时间安排:20244月至5月

(六)挥发性有机物监督帮扶

检查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

检查内容:指导各分局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塑料制品以及其他涉VOCs排放行业为重点,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管,全面排查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生产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以及敞开液面逸散等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管理情况、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治理后废气达标排放情况。

时间安排:202459月

(七)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检查范围:保定固废平台内产废单位、易发生倾倒和非法处置的点位

检查内容: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各分局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生产、非法转移、违规存储、私自填埋、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企业深入查找危废隐患,提升危废管理水平

时间安排: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检查范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

检查内容:依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分局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对辖区企业开展随机抽查

时间安排:20241月至12月

非现场问题线索核查

检查范围:自动监测设备、分表计电设备安装联网企业。

检查内容:指导各分局对自动监控系统、分表计电系统推送的异常数据、报警信息等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时间安排:20241月至12月

)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检查范围: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企业

检查内容: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各分局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时间安排: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十一)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检查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环境风险企业

检查内容:重点排查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备案、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是否建立落实、应急演练培训是否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是否满足需要、应急设施是否齐全堪用等内容。    

时间安排:20241月至12月。

(十二)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导、复核

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检查内容:对市级以上(含市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定期筛选重点信访案件,及时开展现场督导调研。

时间安排:2024年1月至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现场检查计划。实施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是生态环境部在全国统一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对提升执法计划性、减少执法随意性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备案相关要求,按计划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并严格落实入企检查审批制度,对于临时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及时调整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并备案。

(二)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要求,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统筹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要求,推行非现场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实施宽严相济的“服务式执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一次帮扶、两次督导、三次严惩”

(三)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力度。加强对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着装规范等内容的稽查力度,聚焦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核查全流程,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