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环办固体函〔2024〕37号)要求,现将保定市2023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如下:
2023年保定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3221.010516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29.4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4.57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6.488941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575.557405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783.94万吨(仅为畜禽粪污产生量),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21.05417万吨。保定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