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日,徐水区政府召开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动员大会,环保、公安、国土、安监、质监、电力等9个政府相关部门和14个乡镇参加动员。
根据《徐水区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工作方案》,此次行动打击的土小企业范围,不仅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企业,还包括技术落后、生产工艺简单,废水、废气和废渣未采取任何措施,随意排放,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损坏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土小企业,特别是小塑料、小电镀、小冶炼、小石碴、小灰窑、小铁选、小饲料渣子厂、焚烧废旧电线小摊点等上级交办、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地小企业。在行动标准上要做到“两断三清”和“四个一律”,从本质上破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恶性循环。
一是要全面排查,全面调查摸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是要彻底取缔。对排查出的土小企业实行领导包点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取缔时限,坚决彻底关停取缔。
三要严厉惩处。对违法的土小企业主,尤其对性质恶劣、顶风违法、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企业主,要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徐水区政府强调,这次专项行动,要宣传发动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打击处理到位、防止反弹的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土小企业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