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排污权有偿使用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8-20

近期,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专题研讨会。会议听取了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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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24号)《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5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字〔2015〕133号)《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等一系列文件对排污权有偿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排污权有偿使用是将环境资源从“无偿”向“有偿”转变的重要体现,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助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一是要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分局、各科室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梳理汇总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二是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措施。全面梳理国家和省相关相关法规政策,做到核算有方法、工作有依据。细化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推进时间表,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谋划建立部门横向沟通机制、工作调度机制等相关工作机制,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省厅安排的各项工作。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局综合科、大气科、水科等业务科室以及相关县(区)分局参加会议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