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实施2023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市直部门: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环评函[2023]656号),2023年,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目前,已完成动态更新成果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备案。请结合实际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实施应用,落实过程要中充分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政策衔接,发挥其在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等方面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撑作用。我局将按上级安排及相关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0日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