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环境保护局开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1
按照中央、省、市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定兴县环保局于2016年开始对全县范围内“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无证排污”等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目前,我局对全县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启动了分批清理工作。
一、对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实行限产整治或停产整治,情节严重者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在建或建成未投产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补办手续;
二、对2015年1月1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违规项目,对超标排污行为进行停产整治,限期2016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做到依法持证排污;对未验先投的项目要求停产整改,依法处罚,限期2016年6月底前补办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建设项目要求停产整改,依法处罚,限期2016年10月底前补办环评手续。
三、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违规项目将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四、对争取年底完成“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全面清理工作。截至2017年1月1日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需完成整改工作,根据整改情况发放排污许可证,对不能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违规项目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