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17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功能,不断强化主动服务企业意识积极构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精准差异化管理

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主动指导企业补齐治污短板,助力企业提升绩效等级、绿色转型。重污染天气期间,对A级企业不限产、不停产,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对其他企业严格落实按照环保绩效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二、强化污染物项目总量保障

深入谋划减排项目,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储备,统筹调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保障项目落地。

优化环评审批管理

实施环评预约挂号服务,充分运用河北省环评预约挂号服务平台,开展项目环评线上帮扶。探索谋划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对纺织业、塑料制品业、纸制品制造等7个行业部分项目环评报告表实施豁免,积极争取增加26个豁免行业,稳步压减审批事项。

四、优化监管执法服务

1.将日常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和非现场执法,全面落实入企审批制度,做到无事不扰、无据不查。

2.深化“以电控污”平台应用,依托分表计电、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方式监管治污设施运行,大幅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  

3.常态化开展企业风险点对点预警、同行业共性问题提醒,依托执法服务APP闭环解决企业诉求。

4.引导企业及时主动改正轻微违法行为,给予适度容错纠错空间,对符合免罚条件的案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后,依规免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