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五项措施强化空气质量整改工作保障力度
发布时间:2018-07-12
  7月6日,保定市满城区因空气质量问题被省大气办公开约谈后,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该区制定了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整改工作方案,严格了各项整改工作举措,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为了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空气质量整改工作保障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满城区空气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村)、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管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组织相关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工作专班,亲自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委、区政府督察室、大气办、环保局成立了联合督察组,加大督导力度,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形成督察专报,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梳理问题不彻底、落实治理方案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用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媒体采访等各种形式,设置大气污染防治专栏和"蓝天行动"专题,宣传报道精准治霾理念、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公民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治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