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科学发展 保护碧水蓝天__近年来保定市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做法
发布时间:2016-06-23

保定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部核心功能区,在保障京津冀区域环境质量方面承担着艰巨任务。近年来,保定市坚决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关于生态建设率先突破的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全市发展的生命线来抓,深入谋划,倾力攻坚,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全市环境质量现状

  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27天,比2014年增加4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75天,比2014年减少29天;PM2.5年平均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降低17.1%,超额完成省定下降10%的目标任务。今年1-5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61天(其中一级天数5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1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9.23,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6天(其中一级天数增加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19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低19.5%。监测的6项污染中PM2.5、PM10、SO2、CO、O3浓度均值比去年同期分别降低了27.6%、26.3%、32.9%、17.0%和0.6%,NO2升高了13.2%。近年来,城市供水水源地西大洋水库和王快水库,水质一直保持好于国家地表水Ⅱ级标准;一亩泉地下水水质优于国家三类标准;白洋淀水质基本稳定在IV类、V类,部分点位有时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32个省控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全面达到省定考核标准。

  

  二、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省部署和要求,保定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作为核心战略,举全市之力组织推动。

  

  (一)站位全局,坚决捍卫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环境保护工作攸关生命健康,攸关长远发展,不仅是个发展方式问题,而且是项重大政治任务,任何时候都必须紧紧抓在手上。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坚决与中央、省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省对生态建设特别是环境保护工作高度关注,国家新修订了《环保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河北省委、省政府明确了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奋斗目标,提出转方式、守底线、补短板、防风险,“十三五”期间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保定市坚决落实中央、省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统筹推进,把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贯彻到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局工作之中。

  二是在思路谋划上,坚持创新驱动、低碳高端、绿色崛起。保定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国家发改委命名的“双料”低碳试点城市,产业结构相对较轻。近年来,保定市不断转变发展方式,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低碳高端、绿色崛起之路,坚决守护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开放、高端、创新、统筹、效率”五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都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十三五”期间,提出的“一个确保、两个翻番、三个率先、四个提升”的奋斗目标,其中“三个率先”之一就是“生态环境显著好转,空气质量在京津冀区域率先改善”;制定实施了三大主体战略,一个重要战略就是“环境支撑战略”;重点抓好四大任务,包括做强两个支撑、摘掉两顶帽子,其中之一就是摘掉大气污染严重的“黑帽子”。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形势,对大气污染防治、造林绿化、白洋淀生态治理等进行了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在组织推动上,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保定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环保工作摆在头等位置,自2013年以来,先后召开全市性环保工作会议25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环保工作50多次,各类调度会、办公会更为密集,平均每月2次以上。市委书记聂瑞平、市长马誉峰与分管同志投入主要精力谋思路、定措施、攻难点、求突破。为进一步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保定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县两级政府常务副职分管环保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管理责任延伸到街道和乡村,形成了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出台了《保定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落后处罚办法》,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进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通报批评。发布实施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十项工作制度》,由市委、市政府督察室组成28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组,全程督导落实。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村、包企责任制,企业驻厂员制度和锅炉监管责任人制度。

  

  (二)聚焦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打攻坚、补短板。按照中央和省要求,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力求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第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保定市大气污染主要在采暖期,差在集中供热率低,城中村多,取暖散烧燃煤污染严重,扬尘污染问题也很突出。为此,保定市确定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民参与、合力攻坚、科学治污、冬病夏治”的思路,以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扭住燃煤、扬尘和工业污染三大关键因素,主要抓了六项工作:一是削煤。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在全市尤其是划为禁煤区的涿州、涞水、易县、高碑店、定兴、雄县、白沟、容城、徐水9个县(市、区),全力推动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同时在中心城区大力推进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2013年以来,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4148台,9256蒸吨。今年计划对市区中心城区剩余163台采暖燃煤小锅炉全部完成替代改造,35蒸吨及以下、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替代改造50%;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安新县辖区全部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其他县(市)、白沟新城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替代改造,建成区外完成5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燃煤。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由2014年的39%提高到2015年的50%(加上燃气、电等其他清洁能源供暖,达到75%)。10个县建成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率达到70%以上;在各县城中村、农村家庭用户推广节能环保炉具5.5万台。狠抓城中村气化,实施工商业户和餐饮单位禁煤,积极推广使用神华优质煤。2015年淘汰燃煤锅炉减少燃煤消耗量约120.8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731吨、烟尘24160吨。二是治污。在电厂、水泥、钢铁三大行业治理方面,2013年完成了全部6家水泥企业(共20000吨/日)熟料窑脱硝工程建设。2014年完成涞源奥宇钢铁有限公司钢铁烧结机烟气旁路拆除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完成6条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系统)改造项目。2015年投资4.8亿元对全市8家燃煤电厂(含企业自备电厂)14台机组进行烟气治理升级改造,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投资1.4亿元在省内率先完成了水泥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硫、脱硝治理,达到了严于国家特别排放限值的地方标准。在大吨位燃煤锅炉治理方面,对全市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共有147台3928蒸吨),投资2.38亿元进行深化治理。在矿山开采及加工行业治理方面,累计投资4.2亿元,对全市621家采石及加工等建材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关停、取缔289家,占原有企业总数的46.5%;治理完成271家,尚有61家正在停产整治。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治理。总投资1.19亿元完成185家排放VOCs企业的治理。在涉及有色金属企业治理方面,对268家有色金属企业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在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市区1870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85%。三是抑尘。2013年投入2800余万元购置了大型洗扫车、洒水车,市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2014年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全部安装了摄像头,实施在线监管。2015年制定了《保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22条标准》,对全市341个建筑工地(市区75个)的施工场地进行了扬尘管控;市、县建成区环卫全部开展了冲洗、洒水、洗扫、喷雾四位一体道路抑尘作业;全市280辆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全密闭改造和加装卫星定位系统。今年开展了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5月底以前,所有渣土车改装达标,凡是超载、未经冲洗、覆盖不严的一律不准上路,一经查出取消运营资格。四是控车。主城区2012年起实施黄标车限行。2013年以来,全市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3万辆。2014年3月底前淘汰全市所有公交“黄标车”。市区870台公交车、3036辆出租车全部实现了“油改气”。2015年底又新购置电动公交车651辆。全市国五标准汽、柴油已开始全面供应。今年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4183辆。五是禁烧。从2013年起,每年都专门召开会议对禁烧工作进行部署。出台了《保定市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导方案》,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年度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禁烧工作实现了责任到人、责任到地头。市政府成立了5个督导组,按照“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标准,重点对辖区高速公路、高铁、国道两侧、环北京重点区域进行高强度巡查,取得了良好效果。六是预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应急体系,2013至2015年累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38次4565小时。应急期间,及时启动机动车限行、工地停工、企业停限产、强化控尘保洁消霾等应急响应措施。特别是2015年12月,启动了包括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及公交车免费、涉煤企业全部停产、建筑工地全部停工在内的超常攻坚保证措施,对防治大气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圆满完成了北京APEC会议、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特别是“9?3阅兵”保障期间,全市28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实现了全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低了42.2%,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要求降低30%的目标任务,省政府对我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第二,全面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严格实施水污染控制政策,以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全面开展了流域地表水和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突出抓好白洋淀综合治理。按照环保部“疏堵结合、分类施治、强化监管”的总体要求,近年来对淀内旅游项目进行全面整治,其中对环保手续完善的1个项目进行了强化运营监管,对手续不完善的10个项目进行了限期整改验收,对5个纳入《白洋淀淀区农家乐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项目进行了规范完善,对4个不符合白洋淀产业发展规划或没有实质性建设的项目进行了拆除、取缔,淀区旅游逐渐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全面实施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全面整治淀区自身污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投资5.6亿元,在45个淀中村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民宿改造、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不断规范淀区水产养殖,淀区内共清理鸭场15个,清理网箱、网栏等1.3万余亩,清理面积达到89%。二是加强地表水系水污染综合防治。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共42座,日处理能力达123万吨,有效改善了下游河流水质。实施严格的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沿河各县(市、区)政府监管责任,各类排污单位向河道排放废水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果断关停了每天向河道排放2万多吨高浓度污水的天鹅化纤老纺丝车间,关停造纸、印染等重污染企业218家。2015年,在省控10条河流32个断面、市控18条河流53个断面中,除受到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影响两个市控断面超标外,全市其他河流跨界断面均未出现超标现象。严格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任务,强化水源地水环境保护,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清理整顿。2015年环境监测显示,西大洋、王快两水库地表水和一亩泉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目前正在开展环境现状、污染源现状调查分析及治理项目谋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已委托省环科院着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待省方案出台后,即可实现我市方案的高效衔接。

  第三,全面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牢固树立生态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理念,把山水林田湖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协调用力,统筹推进,切实提升整体效果。一是积极推进山体修复。全市破损山体共276个,面积大约35.29平方公里。2013年以来,我们把城市周边、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风景名胜区周边等共113座破损山体纳入修复任务,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500万元、省级6800万元,市本级资金1700万用于矿山环境的治理。恢复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85个,首批治理完成了16个,已通过初检;剩余69个,已经立项可研59个。二是持续开展造林绿化。从2013年起,每年3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绿色保定攻坚行动月”活动。三年累计完成造林214.3万亩,其中2015年森林覆盖率一年净增1.65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造林320万亩,加快构建京津保城市间“百公里生态圈”,争创国家森林城市。三是努力建设美丽乡村。扎实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深入实施环境整治等五大工程,2015年389个省级重点村15件实事项目开工率100%。突出抓好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了45个村的污水、垃圾整治工作,可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9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并建立起长效运营机制。

  第四,全力推进污染减排。污染物的排放是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的关键因素。“十二五”以来,保定市紧紧围绕污染减排这一重点工作,累计实施减排项目2119个,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十二五”减排任务。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抓项目。结合各县(市、区)特点,分区域召开减排项目谋划研讨会,深入分析减排形势,逐县逐行业挖掘减排潜力,有针对性地谋划减排项目。针对畜禽养殖减排滞后的问题,市政府与定兴、清苑、安新等19个县签订了《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攻坚月责任书》。二是抓督导。组织开展减排专题督察,现场检查项目进展,督促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对列入减排责任书的污水处理厂和限期完成的有机肥厂等项目,每月甚至每天调度项目进展,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达到责任书要求。三是抓联动。不定期召开由发改、环保、公安、畜牧、统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力合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在工程节点、数据节点和时间节点上的会商,共同调度控制造纸、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产品产量,推动减排任务完成。

  第五,不断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主线,以深入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为抓手,构建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天鹅化纤、六九硅业、天威线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味污染企业,进行关停和搬迁。2015年以来,共立案处罚1120件,限产停产351家,关停企业205家,查封扣押4家,移交移送74件。集中开展小塑料、小冶炼、小灰窑专项整治行动,2013年以来取缔、关停各类土小企业、摊点4200余家。强力实施“利剑斩污”,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截至今年6月1日,破获案件1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7名,查处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563起,行政拘留701人,对环境违法犯罪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保定的环境保护工作稳步向好,但与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市民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大气质量改善方面,城中村燃煤取暖已成为保定主城区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虽然一直下大力解决,但与兄弟城市相比仍然差距明显。城市扬尘控制还应在精细化上大幅度提升。机动车增速较大,每年递增10%,造成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偏高。采暖期农村燃煤散烧造成的污染比城市更严重,煤质管控亟需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改善方面,白洋淀水位蓄水量常年不足,达不到生态功能水位(生态功能水位8.4米,目前7.65米);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一些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需要进一步提标和完善。污染继续减排方面,减排空间较小,特别是经济提速、人口城镇化率快速提升给减排带来较大压力。

  “十三五”是保定的黄金发展期,也是生态建设的集中攻坚期。保定市将严格落实中央、省的环保工作要求,严守发展和生态底线,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治污,找准发展与保护的平衡点、结合点,以壮士断腕、背水一战的决心,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一是在大气污染防治上抓好“四件事”。推进城中村气化工程,今年8月前完成,确保落实到每家每户;加快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今年9月底前治理淘汰市区还在使用的163台锅炉;加强扬尘治理,把城市彻底打扫干净;下大力提高县城的集中供热率,加强农村的煤质管控。办好这四件事,我市空气质量将根本扭转被动局面。二是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上抓好“三项行动”。实施露天矿山整治行动,统筹制定全市域矿山开发规划,划分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将开采权集中到规划区内,远离城市和交通干道,规划区外严禁新的开采,防止新的山体破坏;实施“绿满太行”行动,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打造一批生态标志工程,进一步增强太行山生态屏障的作用;实施白洋淀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在上游污染治理、建设生态缓冲区、推进淀区环境整治、加快流域产业升级等方面下功夫,让“华北明珠”更加璀璨。三是在水污染防治上抓好“两条河”。经过积极争取,保定市府河、孝义河已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中央给予我市治理资金2.06亿元。目前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对沿河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加大雨污分流截污力度,力争到今年年底,两条河流水质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