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按照三项原则开展搅拌站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18-04-13
  为进一步规范搅拌站管理,有效控制搅拌站生产经营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阜平县按照三项原则开展了搅拌站集中整治行动。一是严格标准。搅拌站整改建设严格按照《阜平县水泥(沥青)搅拌站污染整治标准及要求规范》《阜平县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执行。二是分类施治。具备手续办理条件的搅拌站,边整改边完善手续;对因项目需要建设的临时搅拌站,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建设或整改,项目竣工后予以拆除。三是科学规划。最大限度压缩搅拌站数量,结合项目建设需要,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建设搅拌站,该整合的整合,该取缔的取缔。
  此次行动由环保局牵头,住建局、交通局、养路工区等部门配合,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逐一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在整治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县大气办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中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整治进度或未按时限、标准整改到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县域搅拌站环保设施不达标、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实现所有搅拌站规范建设、规范运营、规范管理、达标排放。自3月初以来,全县35家搅拌站已基本整改完毕,整改验收工作正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