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涉企的废水、废坑、渗井在深入摸排的基础上,逐级砸死责任,进行了治理。二是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冀期间受理我县的4起环境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对4起信访件中的两家企业、摊点予以取缔、关停,对3名当事人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同时,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严防反弹。对偷排废水的保定麦可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处罚2万元。对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的博野县奥伟纺织厂按照法律规定予以37000元罚款处罚。三是对企业加大了执法和监管力度。明确规定,对超标排污、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于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的,一律严惩重罚;对于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彻底歼灭“十小”污染项目。结合“利剑斩污”与 “春雷行动”,制定下发了《博野县打击取缔土小企业开展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两断、三清”、“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组织突击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298人次,取缔土小企业16家;受理信访67件次,办结63件次。同时,在行动期间,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形成违法高压态势,调动全面联防联控力量,举全县之力,铲除土小企业癣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