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环境监管平台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监测持续推进县域环境质量改善
发布时间:2018-09-25
  为实现对省控点的有利补充,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强化网格管理,高阳县设置了27个网格监测点位,实现了污染物的精准、智能监测,最大限度消除环境监管的盲区、盲点,进一步提升了环境执法科技手段,为环境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一是按照河北省大气网格化监测地方标准建设,抽调专人,通过多次监测调研,在县建成区、重点乡镇、工业聚集区、重点污染源、主要交通要道等区域设置了27个网格监测点位,以便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将扬尘污染、秸秆焚烧污染、烟尘污染等,纳入实时在线监控和监管体系中,直接打通从监测到监管的通道,构建一个覆盖全域的环境监管网络。
  二是“高阳县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与精细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11月23日完成招标工作,12月份该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与精细化管理平台”主要针对目前县级以下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网建设点多面广、投资巨大的难题,应用细颗粒物(PM2.5)光散射法网格监控系统等技术,配合河北省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直接打通从监测到监管的通道,为智慧环保数据平台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为实现四个平台(环保局12369投诉平台、在线监控平台、网格化大气监测平台、天眼工程)的有机整合,构建执法监管问题线索大数据平台,抽调精干人员,专门对环境监管平台进行时时监管,及时对每日、每月、每季、半年、整年环境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归档,与同期环境质量进行比较,及时掌握空气变化情况,同时将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上报领导,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环境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和基础。
  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负责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是责任主体,做到点位到人,责任到人,相关人员必须清楚监测点位周边企业生产工艺、清楚污染物产生环节及产生量、清楚污染物治理工艺等,以便对在日常监测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发生明显异常时,第一时间对异常污染源类型进行核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现象,依法进行查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环保监管机制,为建设好家纺名都、卫星新城、生态高阳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2017年,高阳县PM2.5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7%,圆满完成省、市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2018年1月至8月,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31%,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