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五个加大”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8-11-16
  一是加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力度。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严格按照 “七明确”要求,制定方案、限时整改,对问题企业该提升的提升,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大环境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督察组反馈的环境举报案件,移交相关乡镇、部门,责专人负责,逐一调查核实,迅速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各乡镇对辖区环境信访隐患进行一次细致排查,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和网格员的作用,力争把环境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着眼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的落实,重点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等四个方面,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对环境违法形成强大震慑。特别是对“散乱污”企业,开展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督察机制,确保全面、彻底消除“散乱污”。
  四是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力度。按照省要求,及时发布预警,强化驻厂监管及巡查、督察,特别是加强重点行业的停限产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落实到位。
  五是加大全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围绕省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抓好燕山山脉环境普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露天矿山污染整治、交通干道沿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重要河流湖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7个专项行动,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各部门及各乡镇的协同作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