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开展整治散煤,“散乱污”企业,油路车和扬尘污染等重点工作,白沟新城组成百日攻坚行动组主动出击,积极行动,严格治理标准,加大巡查和整改力度。
一、 加强对扬尘治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
5月28日至29日,由规划建设局牵头,安监站、质检站各部门配合,对白沟新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此次检查本着“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各个工地落实“6+2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26个,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还有待加强:一是车辆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车辆冲洗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施工现场裸露土方覆盖不全面,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未落实:三是部分施工场地道路硬化不及时:四是施工扬尘治理专职人员配备不到位:五是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加强监管,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二、加强劣质散煤管控整治
一是拒绝购买使用散煤,对现在仍发现购买、分销、储存、燃用散煤的、一律予以没收。二是坚持停止一切违法活动,依法开展煤炭运输、检测使用活动、禁止在“禁煤区”和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开设散煤销售网点,禁止从事流动销售、网上销售、电话销售等违法销售行为。我区散煤管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共取消散煤经营网点21户,累计没收劣质散煤47.1吨。对进入辖区内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规定再辖区内经营销售散煤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使用散煤或为经营、销售和非许可使用散煤者提供场地的,依法进行处查;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劣质油品整治
在开展的攻坚行动中,市场监管局依法加大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民营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频次达到两次以上,将抽检不合格的站点一律列入重点监管清单,依法处罚并实施复查,复查率要达到100%,实行抽检结果通报制度,并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工作。油品质量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第二次抽检不合格的,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第三次抽检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彻底退出成品油经营市场,同时完善追根溯源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油品必须追根溯源,防止不合格成品油再次流入市场。
四、加强重型货车管控整治
对重型货车的管控,交通分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召开专题动员会议,明确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工作方法,细化工作任务,加强联合执法力量,采取定点蹲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区域、路段全天候开展重型货车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五、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
一是白沟新城环保分局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展业结构调整,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手段、着力解决当前治污措施中针对性不强、治污压力传导不足等问题,坚决整治不达标企业,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谎报主体责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落实到位”的要求,白沟环保分局对130多家企业进行了排查,对排查的企业及群众投诉、反应强烈的污染源企业进行了严格监管执法,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3个类别进行分类整治,确保“散乱污”企业清零,全面达标排放。二是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白沟镇也全力出击,出动巡查人员40余人次,车辆8次,对33个村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村街在此项工作中共出动村街干部,网格员350余人次就行专项巡查,及时发现垃圾秸秆焚烧2次,散乱污企业停电2起,清理蜂窝煤75块,蜂窝炉2个,劝返卖蜂窝煤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