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保定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1.持续推进主动公开。一是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大气生态环境、水生态环境和自然生态保护等专栏,及时公开大气生态环境、水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相关政策、文件、通知、通报、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公开水、空气质量等监测信息。每月公开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国、省控水环境质量月报、空气质量月报等环境监测信息。三是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四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企业收费和罚没清单信息。2023年全年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833件。五是按要求公开了2022年决算和2023年预算信息。

2.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在局网站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申请、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按便民利民原则,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优化了工作机制,建立了清单化台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

3.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公开由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制定印发的各类文件、召开的重大会议以及做出的重要决策,2023年共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50条。局门户网站设立的领导信箱和网上举报平台共收到网民留言107条,均已按时限要求答复并公开。同时,我局加强微博留言私信回复工作,做到及时解答网民疑问,有效解决网民问题。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平台,发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官方微博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2023微博订阅约23万人,发布358,微信订阅12917,发布941条。

4.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推荐的版面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

5.加强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保定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保定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3

行政强制

1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3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2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1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3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局门户网站部分板块更新较慢等问题。

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不断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协调机制,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信息均已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置一键跳转链接,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清晰可查,内容齐全。按要求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已统一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系统、统审批公开,并链接到局网站首页。

我局政府采购信息均已按要求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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